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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6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 活动通知

全国防灾减灾救灾科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承办: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作品形式

本次征集的科普视频形式不限,可包括动画短片、实景演示、案例解析、情景模拟、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鼓励通过AI互动、方言演绎、非遗载体、情景短剧等创新表现手法开展分众化创作,增强作品传播力和感染力。

三、内容要求

作品内容需紧密围绕防灾减灾救灾主题,重点涵盖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等常见灾害的预防常识、预警识别、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灾后重建等相关知识。内容需通俗易懂、贴近实际,兼具科学性与实用性,能够切实为公众提供可操作的防灾减灾救灾指导。

四、征集要求

(一)作品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舆情导向、价值取向,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鼓励创新、力产精品,立足实际、突出实训、重在实效。

(二)作品必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本活动组织单位享有编辑权、使用权和传播权(包括用于公益宣传、展览展播、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三)作品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部分内容,包括画面、图文、片段、歌曲、音乐等,必须在片尾字幕明确标明来源,涉及侵权责任由提交方自行承担。

(四)作品要求视频画面清晰、没有杂音、特效适当。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中长视频时长为10-15分钟,横屏(16:9)、竖屏(9:16)均可,鼓励同时报送横屏和竖屏版本。视频分辨率需达到720p以上,鼓励提供1080p高清视频,视频编码为h264,视频封装格式为MOV或MP4。提交作品时需同步提供相应文字脚本或音视频简介,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简要说明作品主题、核心内容及创作思路,涉及AI创作的作品请做标注。

五、提交时间和渠道

(一)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以作品提交成功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第一轮展播日期为5月11日至5月30日,第二轮展播日期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提交渠道。作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储存媒介形式提交。提交时须在邮件主题或储存媒介上标注“防灾减灾救灾科普视频征集+作品名称+提交单位/个人”,并按要求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电子邮箱、手机号以及通信地址,集体创作作品需提供团队名称及核心创作者信息。

六、展播和推广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将根据作品质量确定展播作品并在主办单位官网、抖音等平台进行集中展播推广。对播放量、点赞量高的作品、作者或单位,将给予适当奖励。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把握活动的公益属性,简化报送评选程序,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平台,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创作的良好氛围。

(二)提交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创作者自留底稿,组织方对未展播作品不做单独反馈。

(三)凡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组织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联系人及方式: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张红,010-64463509;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许雁航,010-52811383。电子邮箱:jianzaikepu@126.com。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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