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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度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南省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大力推进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湖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务公开频道,及时公开重要制度文件、财政资金、招标采购、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重点信息。公开湖南省地震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工作简历。及时公布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按照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组织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全年在湖南省地震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财政资金和招标采购50条、规划计划2条;公务员招录、人员招聘9条,其他信息12条。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在湖南省地震局网站显著设置专栏,实时公开地震监测信息、地震突发事件权威信息。地震发生后,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针对公众关注的地震成因等问题,快速反应并组织专家解读,予以正面回应。

完善网站局长信箱、公众留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答复功能,确保互动畅通。全年共接收公众来信4条,办结4条,办结率100%。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人员岗位变动,及时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机制建设。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

积极参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2021年,我局以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地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为目标,组织实施门户网站改建项目,将局门户网站部署到省政府统一信息公开平台,增强政府信息在线检索功能和政府网站智能化服务水平。同步开发网站移动端页面,引导公众通过手机访问,网站结构更加清晰、功能更加优化、主题更加突出。

(五)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制订印发局门户网站、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网站、新媒体管理,明确网站各栏目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有效地促进了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出台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管理,刚性落实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切实把好宣传内容正确政治方向。顺利通过中国地震局组织的门户网站季度考评,对存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快捷,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增强。

2022年,我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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