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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能

    湖南省地震局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承担省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主要担负着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职能,具体承担地震台网建设与运行、震情趋势分析与会商、防震减灾规划编制与实施、防震减灾法律体系建设与行政执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指导市(州)县防震减灾工作、群测群防、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工作任务,为湖南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湖南省地震局包括9个职能处室、4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7个直属地震台站。

   9个机关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科学技术处(合署办公),震害防御处、政策法规处(合署办公),应急救援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处;4个下属事业单位:预报中心、监测中心、湖南省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7个直属地震台站:长沙地震台(局)、宁乡地震台、桃源地震台、吉首地震台、茶陵地震台、华容地震台、邵阳地震台。

三、人员情况

   湖南省地震局人员编制111人,其中管理机构人员编制36名,事业编制数75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有184人,其中:在职103人(参公人员35人,事业人员68人),离退休81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参公人员23人,退休事业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批复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件1)

七、湖南省地震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湖南省地震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湖南省地震局(局本级)、湖南省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中心(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决算收入为580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975.75万元,占34.03%;本年收入3830.05万元,占65.97%。

    本年收入构成:中央财政拨款2260.43万元,占59.02%;地方财政拨款676万元,占比17.65%;单位自行组织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房屋出租等)893.62万元,占23.32%。

三、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357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1.99万元,占总支出的67.84%;项目支出1148.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17.20万元),占总支出的32.16%。

 

 

 

 






四、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221.5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结转和结余1277.13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结转和结余944.41万元。 

 

附件:1.湖南省地震局2017年决算批复表

2. 湖南省地震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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