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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地震局党组关于印发 《大力推进新时代湖南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震党发〔2018〕24号

各处室、中心、台站:

《大力推进新时代湖南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经2018年12月7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地震局党组

2018年12月14日

湖南省地震局关于大力推进新时代湖南防震

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升湖南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指示精神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紧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大力推进湖南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服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总体谋划、分步实施,坚持兼顾全局、重点先行,坚持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服务社会。以有效减轻地震灾害风险、满足人民群众对地震安全的需求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法制为保障,以创新为驱动,强化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科学技术、业务体系、服务能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标国家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符合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实际的防震减灾现代化事业。

到2020年,基本构建湖南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发展框架,地震科技总体水平达到国家同期发展水平,业务、服务和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适应地震安全需求,地震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明显减轻,小康社会的地震安全需求得到满足。

到2035年,基本形成开放合作、支撑引领、充满活力的防震减灾科学技术体系,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综合集约的业务体系,资源丰富、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服务体系,法制完备、多元共治、善治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地震灾害风险显著减轻,地震科技实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

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符合湖南省情、震情的现代化防震减灾科学技术体系、业务体系、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地震灾害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地震科技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科学技术现代化

1.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支撑引领科学技术现代化。主动对接《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提出的 “透明地壳”“ 解剖地震”“ 韧性城乡”“智慧服务”四大科学计划,主动融入国家地震科技创新体系,结合湖南实际,开展地震灾害风险特征与分布研究、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域研究、湖南地震构造分布与重点地区地下结构特征研究,推进减隔震技术的工程应用,推动城市地震灾害风险情景构建等新技术在风险预测中的应用,积极组织申报和参与国家重大创新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地方科技专项等课题研究,为政府减灾决策、减轻城市灾害风险、开展地震监测预测预警、紧急震情处置和公共服务等提供支撑。

2.营造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环境。落实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和改革要求,建设地球物理综合观测台和区域中心地震台,搭建地震科技创新平台。改革地震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地震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完善地震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和激励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开展交流,规范兼职兼薪,发挥科技领军人才的带头作用,建设科技创新团队。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的贡献率。

3.坚持开放共享,持续深化地震科技合作。适应国家地震科技创新改革布局,坚持开放、合作、共享的原则,主动寻求对外合作,深化局所、局校、局际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地震科研交流合作机制和联合攻关机制,发挥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行业的学科和人才优势,拓宽地震科技创新与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合作共建平台作用,支持科技人员与国内外高水平地震科技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所、企业、社会组织、学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开展项目合作、交流和培训,营造开放合作氛围。

(二)大力推进业务体系现代化

4.建立技术先进的地震监测技术系统。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等技术,推进地震专业仪器设备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更新升级,实施地震台站标准化改造,建立科学、可靠、稳定、有效的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围绕“数据资源化、应用云端化、服务智能化”的目标,大力推进湖南地震业务信息化建设,建立现代化的省级地震台网中心和技术保障系统,实现对全省地震台站观测设备的远程监控、快速维修维护和数据自动处理等功能;开展地震观测数据产品开发和深加工,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丰富的地震信息服务。

5.构建功能完善的现代业务布局。依托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全省地震台网布局,整合调整省局和市县管理的台站,建立规模适中、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省级区域地震监测、烈度速报、地震预警台网,构建高精度、高分辨率、立体化、多物理场同步监测的地震监测台网。优化调整地震预报业务架构和任务布局,完善开放、合作、共享的预报业务运行机制,推进传统经验预报向物理、数值预报转变,构建地震预测预报业务体系。以减轻地震灾害风险为目标,强化风险评估与识别、风险控制与规避、风险降低与转移,推进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工程性措施,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全民地震科技素质提升工程等非工程性措施,构建震灾防御体系。以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目标,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产品产出与报送,构建地震应急业务体系。

6.健全综合集约现代化业务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三级任务布局,发挥省局总揽全省、整合资源信息及服务要素的作用,实行地震监测集约化管理,实行全省地震台网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运维管理,建立标准化的业务组织架构。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重组建立全省地震台网中心(测震台网、地球物理台网、预警台网)、地震工程研究院、地震信息与宣教中心、后勤应急保障中心,合理设置并厘清各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发挥局属内设事业单位在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应急响应领域的主体作用。通过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厘清省、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安全责任和地震灾害风险管理责任,统一管理部门和机构,强化震灾预防协同管理。推进地震台网运维模式改革,实行“有人看护,无人值守”的台站运维管理新模式;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地震业务工作,推动地震科普宣传等工作社会化。

7.完善运行高效的业务管理机制。聚焦地震监测主要业务需求,建立健全科研、监测、预测相互融合促进的交互反馈机制。建立观测质量效能评估和地震监测台站、观测项目淘汰机制,定期开展台站和测项效能评估,实行优胜劣汰。建立开放共享的工作机制,促进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吸引相关行业、科研院所和社会专家参与震情会商。建立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识别机制,加大地震灾害风险源、危险点的排查评估与治理力度。建立综合应急管理协同机制,积极引进地震灾害快速评估新技术,开展实用化、属地化攻关,丰富和优化应急服务产品,支撑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决策。

(三)大力推进服务能力现代化

8.强化重大战略的服务保障。围绕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科学评估全省城乡地震灾害风险,积极参与国家“韧性城乡”计划,显著提高城乡抵御灾害能力。参与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组织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工作,推广与应用农村民居实用抗震技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强化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推广应用结构抗震技术、减震隔震试验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技术,建设韧性城乡示范项目。推动大震巨灾风险管理,完善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扩大住房地震保险。

9.实现常态化社会化公共服务。积极参与国家“智慧服务”项目,适应社会需求,加大地震业务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依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快速发布省内显著地震事件地震参数速报、地震烈度影响范围评估、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等产品,跟踪发布国家重大地震事件震源机制、余震活动和救灾进展等信息。提供地震目录、地震台网监控能力、地震活动分析图像等在线服务产品,积极开展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基于研究成果,提供全省重要地震构造、活动断层和重点地区地震动小区划、地震风险区划、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图纸等基础信息,形成标准化服务产品,建立基础研究成果资料数据库。

10.打造现代化公共服务平台。适应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需求,基于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建立防震减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形式多样、公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地震科普系列产品,打造湖南地震科普宣传品牌,提供地震观测数据产品、防震减灾基础研究成果资料、防灾减灾科普知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内容的查询、下载和网络互动咨询,为全省区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基础设施选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社会公众提供防灾减灾基础资料和技术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防震减灾基础数据跨部门共享,深化防震减灾专业数据和其它社会数据的融合利用。结合科技场馆和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场馆,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推广防灾减灾实用技术和自救互救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综合素质。

(四)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1.完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以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地方立法和标准修订。以《防震减灾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为依据,加快推进地震预警、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推动市县防震减灾地方立法取得进展,完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规范社会管理职能服务事项。

12.推进地震标准化建设。满足地震业务信息化、社会管理规范化的需求,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地方特色,加快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和科普领域相关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基层防震减灾示范、群测群防等工作的地方标准。加强地震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推进地震标准的实施与应用。

13.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开展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防震减灾宣传等管理与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措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规划权威,编制实施好防震减灾五年规划,发挥规划对事业发展的业务布局、任务统筹、效益提升的导向作用。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科学管理、民主决策、合理评价机制,提升内部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新时代湖南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主体责任,成立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和协调,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压实各部门、各单位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安排,切实推进各项任务和保障政策落地,取得明显实效。深入宣传推进新时代湖南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调动全省地震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支持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地震工作者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营造推进事业现代化的良好氛围,凝聚改革创新的力量,为推进全省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注重人才智力支持

落实加快地震人才发展的意见,实施地震人才工程,组建科技创新团队,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和人才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扩大人才交流和开放合作,实施地震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统筹教育培训资源,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职业素养、专业技能优良,政治上对党忠诚、廉洁高效、敢于担当,专业上技术全面、攻坚克难、勇于创新,管理上视野开阔、能谋善断、执行力强,作风上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甘于奉献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推进全省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三)深化改革提供动力

根据中国地震局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制定湖南省地震科技体制、业务体制、震灾预防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领域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激发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四)发挥项目带动作用

围绕新时代湖南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目标,凝练一批带动发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通过制定实施五年发展规划、三年滚动预算和项目库管理等措施,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项目,落实项目预算资金,分期实施与日常推进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推进全省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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