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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为了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稳步提升全省防震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和背景

(一)“十二五”以来的防震减灾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十二五”期间,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防震减灾管理和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1.防震减灾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建立了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防震减灾工作管理机构和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地方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管理进一步规范。

2.地震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实施完成中国地震背景场探测工程湖南分项目;新建浏阳、资兴、沅陵等地震台站,优化改造株洲、益阳、郴州、张家界、湘阴、安乡等地震台站,建成涵盖测震、地壳形变、地下流体、电磁等学科的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实现了地震观测数字化和信息化,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8级。

3.震灾预防工作不断加强。地震、发改、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齐抓共管,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城镇新建建设工程抗震能力增强,农村民居不设防的状况开始改变。实施完成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湖南分项目,地震、教育、科技、民政等部门持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工作,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逐步增强。

4.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地震应急救援协作联动机制,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与省政府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坚持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强化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培训,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公众应急避险素质得到提升。

同时,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1.地震监测与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湘西、湘南地区地震定位精度不高,全省地震前兆信息捕捉能力不强,服务产品不多。没有建成覆盖全省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地震预警、地球物理场深部探测还是空白。

2.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有待增强。城镇老旧建筑、基础设施和大部分农村民居抗震能力较差,部分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仍然淡薄。地震小区划、活断层探测、震害预测等地震安全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装备水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等有待提升。

3.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有待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责任部门的权责不够明晰,合力不强。部分县市区对防震减灾工作投入不足。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全面完成《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目标任务,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防震减灾事业面临新要求、新任务,也面临潜在风险。

1.面临公共安全新要求。湖南正实施“一带一部”发展战略,推进“三量齐升”、“五化同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两型社会、立体交通网建设等对地震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面临社会治理新任务。防震减灾社会治理现状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改革,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治理体系,依法规范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防震减灾中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形成地震灾害群防共治的局面,促进融合式发展。

3.面临潜在地震危险。湖南地处华南地震区长江中游地震带,境内分布众多第四纪活动断裂。14个市州历史上都发生过破坏性地震,常德1631年6¾级地震是华南内陆有记载以来两个最大的地震之一。全省小震不断,且具有小震致灾的特点。全省国土面积都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区,其中常德、岳阳、益阳部分地区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区。省内部分地区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重点监视防御城市,面临潜在地震危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科技和社会力量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持续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提升全省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防为主,综合减灾。注重灾前投入和应急准备,切实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2.强化服务,融合发展。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促进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3.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强化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城乡地震安全和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提高全省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4.创新驱动,科学治理。创新防震减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新技术,做到科学防灾、科学救灾、科学减灾。

(三)发展目标。

——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环长株潭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8级。基本具备全省地震参数和地震烈度快速测定、重点地区地震预警和紧急地震信息实时发布能力。

——全省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达到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长株潭城市群新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率达到80%以上,其他地区新建农村民居抗震能力逐步提高。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能够依照本级《地震应急预案》快速、有序、高效应对地震事件。本省发生中强地震,震后1小时内省和震区的市州、县市区、乡镇启动应急响应,有关部门提供震情和灾情快速评估结果;震后2小时内省和震区的市州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省市地震应急救援队依照通知出动、救援;震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增强,全省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掌握地震避险技能。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地震监测预测和信息服务能力。

1.优化地震台网布局。加密测震台网,实现地震参数快速测定与震情信息发布,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建设覆盖全省的地球物理场观测台站,增加观测手段,开展深井观测试验与研究,增强地震前兆信息捕捉能力。

2.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建设覆盖全省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重点区域地震预警台网,实现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区域地震预警及紧急地震信息发布,实现对国家地震预警中心的信息转发,为抗震救灾决策和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提供服务。

3.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平台。改造升级地震信息网络,完善全省防震减灾政务与业务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服务”模式,建设地震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准确、便捷地为社会公众提供震情灾情等信息服务。

4.强化行业监管。新建大型水电站、大型水库的建设单位均依法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纳入省地震台网统一管理,实现数据共享,有效监测可能诱发的地震活动。

(二)提升城乡防震减灾能力。

1.提高城镇防震减灾能力。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和技术服务。在重点监视防御区、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开展地震小区划研究和活断层探测,对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等市的中心城区进行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地震灾害进行预测和风险评估,制定防灾对策,扩大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成果在城镇规划、国土利用和工程建设中的应用范围。

2.提升农村防震减灾能力。制定农村民居工作指导意见,强化抗震农居建设的宣传引导和政策资金扶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农居建设标准体系,制作、推广符合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设计图集。对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发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国土资源所、乡村广播站等单位的作用,推广抗震技术,引导建房农户建设抗震民居。

3.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作。制定省级示范标准,规范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创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400所,其中省级示范学校120所、市州级示范学校280所。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200个,其中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0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80个、市州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10个。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10个,其中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城市2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城市3个、市州级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县)5个。

(三)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1.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逐级指导,修订各级政府和学校、医院、重点企业等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省市两级地震应急救援队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的装备和能力建设,组织应急骨干培训,补充部分专业救援装备,建设“反应迅速、机动性高、技术全面、训练有素、突击力强”的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圆满完成省内外地震应急救援和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轮流值班等任务。本着自愿原则,动员社会公众,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大专院校学生积极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规范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管理,开展应急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3.加强应急演练和避险训练。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跨军地间的地震应急模拟演练,完善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统一指挥机制,提高应对处置破坏性地震的能力。各市州5年内至少开展2次综合应急演练,人口密集的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4.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市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实现省市两级技术系统互联互通。及时更新基础数据,不断充实完善省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结合政府综合防灾规划和应急体系规划,加大投入,按照有关标准统筹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应急避难场所标识和功能设施,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点)建设,确保地震应急所需。

(四)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

1.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发挥机关干部、学生和防震减灾专家等群体的传播作用,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引导社会力量开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产品,针对不同群体,通过不同载体、不同渠道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2.创建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推动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在湘潭、益阳、常德、邵阳、郴州、张家界等市建设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科普馆或地震台站设置防震减灾科普室。

3.建立数字地震科普馆和网上技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配合国家防震减灾远程科普教育平台和防震减灾数字科普馆建设,建立全省防震减灾网上技术服务平台,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推广防震减灾实用技术,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五)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1.完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出台基层防震减灾示范、群测群防等工作的地方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提高防震减灾法治水平。

2.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防震减灾法》为依据,切实明晰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权责,推进依法行政。优化防震减灾行业治理格局,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科技和宣传等多种手段,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

3.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改革,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制定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清单,有效提供地震速报、灾情速报、地震预警、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烈度发布等震情灾情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网络,完善公共服务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重点工程与项目

(一)省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1.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建设项目。承接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湖南分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地震监测台站和气象观测站点等场地,建设140个地震烈度速报台站,其中改造基准站26个、新建基本站62个、新建一般站52个,建成覆盖全省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地震预警骨干台网,实现“一县一台”。在此基础上,以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为重点,新建基准站60个,建设重点区域地震预警台网。实现全省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区域地震预警及信息发布,震后5-8分钟内生成20公里控制精度的仪器烈度分布图,震后30分钟至24小时内给出地震灾情评估结果;实现对国家地震预警中心的地震预警信息转发,为高铁、地铁、核电等重要生命线工程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

2.省地震监测与预警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震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为全省地震监测、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的数据处理、网络通信、紧急地震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提供场地条件。集成建设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数据处理中心、紧急地震信息服务中心、地震信息网络通信中心、技术保障中心、省地震台网数据备份中心。

3.地球观象台建设与地震监测台网优化改造项目。根据国家地球观象台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湖南省地球观象台,配置形变、流体、电磁、重力等多种监测手段,开展深井观测、地面观测、空间对地观测,实现多种手段同步监测和监测数据的融合,进行地球物理场综合观测和深井观测试验与研究,为建设高精度、无漂移、连续的多物理场融合观测网络和获取震前月尺度微动态变化信息提供研究平台、积累理论依据。此外,针对全省地震监测能力“北强南弱”、“东强西弱”的现状,合理优化测震台网,适当增加地球物理场监测台站,提质改造部分地震台站。在湘西和湘南等地区新建14个地震台站、优化改造15个地震台站,有效提升全省地震监测和前兆信息捕捉能力,为地震速报和地震预测夯实基础。

(二)长株潭城市群地震安全工程。

1.长株潭城市群地震小区划项目。在长沙、株洲、湘潭等地开展地震小区划研究,建成长株潭城市群地震小区划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地震小区划研究成果。

2.长株潭城市群地震灾害情景构建项目。分析辨识地震震源、地震传播、地面运动、地震灾害、应急对策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中心城区的建筑物抗震性能进行普查,对生命线工程地震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建立中心城区老旧建筑及重要基础设施承灾数据库。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对重大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遭受地震的破坏过程、导致的灾害结果、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数值模拟与可视化展现,为防震减灾规划、抗震设防、应急准备、工作决策等提供依据和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

(三)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1.农居抗震加固和示范建设项目。统筹考虑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在地震烈度Ⅶ度区推进农居抗震加固和改造工程。在全省创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点100个,其中省级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点15个、市州级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点85个。

2.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开展全省农村民居调查,收集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充分利用国家地震安全社会服务工程湖南分项目建设成果,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为农民建房提供选址、设计、预算等服务。

(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省市两级地震应急指挥互联互通技术平台,省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升级改造,新建市级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实现省市两级互联互通。建立地震灾情调查评估平台,完善地震灾情上报系统,建设基于公里级地理网格数据(人口、经济、历史震害等)的大尺度地震现场灾情调查评估系统,实现在获取地震参数后,快速给出震害规模、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预估结果,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抗震救灾提供依据。建立灾情实时监控与信息传输平台,利用车载卫星应急通信建立地震灾情实时监控和获取系统,实现灾情的监控和快速评估。建立灾情获取空中平台,通过无人机获取灾区遥感影像,构建地震应急三维可视化遥感影像管理系统,为地震应急救援与次生灾害防御提供空间信息和决策支持。

2.应急救援队装备建设项目。按照省级地震应急救援队的标准,为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更新、补充专业救援装备。按照国家地震现场工作队的建设标准,推进省市两级地震现场工作队装备标准化、专业化建设,配备基本的专业设备、个人装备和应急通移动终端等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作用,省市县三级地震部门联动,共同推动规划任务落实,项目落地。

(二)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检查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三)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统筹资金,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确保防震减灾主要任务落实和重点建设项目实施。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地震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地震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地震部门要适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技术人才保障。

(五)推进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建立防震减灾科研创新激励机制和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完善资源共享和科技协作机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间的合作,共同开展防震减灾基础理论、实用技术的分析与研究,促进地震信息资源共享和科研成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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