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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4号),切实提高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近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震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意见的出台,对掌握河北建筑抗震基本情况,落实新建建筑抗震设防要求,推进既有建筑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提升农村抗震水平,推动建筑抗震技术应用,做好建设工程抗震监督管理等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河北省地震局认真落实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地震安全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同省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防震减灾工作合力,全省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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