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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危房改造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201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在本年度,由省、市、县(区、市)三级财政共补助1.11亿元,对全市4090户危房进行改造。要求在危房改造中,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建设任务。加强乡镇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从规划选址、设计方案、原材料和构配件使用、施工作业、竣工验收等环节着手,全程加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在市政务中心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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